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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岭核心景区农家乐全搬走
11月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水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南昌将对梅岭风景名胜区、军山湖等3个流域、5个特色小镇(乡)、10个自然村、5个畜禽养殖场和5个休闲农业企业进行水环境治理试点,下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水环境突出问题,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和全面提升秀美乡村水生态环境。
试点对象概括起来为“1351055”工程,其中“1”是指梅岭风景名胜区,“3”是指军山湖流域、瑶湖、黄家湖等三个流域,“5”是指南昌县黄马乡、新建县溪霞镇、进贤县三里乡、安义县石鼻镇、湾里区太平镇等五个特色小镇(乡)生活污水的治理,“10”是指南昌县蒋巷镇高梧村贾家新村、黄马乡徐家村虎岭李向自然村、幽兰镇亭山村邓坊自然村,新建县乐化镇江桥村、溪霞镇桥南村八丘自然村,进贤县下埠集乡赤路岗村赤路岗自然村、文港镇张罗村墨岗山新村,安义县万埠垦殖场万场新村、新民乡珠珞村珠珞自然村,湾里区太平镇合水分场湾头自然村等十个自然村;“5”是指江西省江南牧业有限公司、南昌绿荷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江西进贤祥惠牧业有限公司、南昌绿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义县南昌神农养殖场等五个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污水的治理;“5”是指南昌县国鸿生态园、南昌县湖光山舍田园农庄、新建县怪石岭生态公园、进贤县西湖李家、安义县南昌菜园等五个休闲农业企业的水环境治理。
2015年起,从南昌市财政预算及整合年度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市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8000万元设立农村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同时,把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考核,作为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市级奖补资金安排刚性约束指标。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梅岭核心景区农家乐 2016年年底前全搬走
根据方案,2016年年底前全部搬迁或关闭位于梅岭风景名胜核心区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水污染源—农家乐经营户,其他地区农家乐经营户纳入景区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范围。2015年6月底前完成核心景区和饮用水源上、中游畜禽养殖场的搬迁工作,2016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搬迁和关闭工作。
方案还要求,2014年年底前完成太平、梅岭两个集镇范围内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集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餐饮店。
军山湖2017年形成“人放天养”渔业产业
推进三里乡品蟹一条街的污水管网、泵站、隔油池以及终端处理设施—军山湖生化处理站建设,2014年11月底前稳定运行。
2015年10月份前完成环军山湖1公里范围内475家养猪场拆迁整治工作。
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前,形成军山湖及其流域地表水面“人放天养”自然生态的渔业产业,彻底消除人工养殖带来的地表水体污染。
在流域农田作物逐步推广高效低毒农药、严禁使用剧毒农药;控制氮、磷等水体富营养物质和有毒残留物质进入军山湖水体。
瑶湖流域范围内禁开造纸厂漂染厂
禁止在瑶湖流域范围内开设造纸、漂染、塑料等违法排污企业。瑶湖流域范围内禁止新建养殖场,已建成的养殖场必须按规范要求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两年内逐步搬迁养殖场。
对昌东镇和麻丘镇临湖村庄实施有效的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地改水改厕,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进行合理处置。
加快市政污水管网建设,督促瑶湖周边城镇、高校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彻查高校内雨污分流,对未进行雨污分流的高校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最长不超1年。
停止黄家湖水面养殖 启动黄家湖水产场改制
将舍里甲周边和庐山南大道西面环境整治提升与瀛上村改造工作一并纳入整治,加强对黄家湖周边范围违章建筑的控制,将地面附着物拆迁工作与居民安置点同步考虑。将华东交大理工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以及周边楼盘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流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绝不能直接排入黄家湖。尽快启动黄家湖水产场的改制工作,停止黄家湖水面养殖。
此外,南昌市还将对5个重点乡镇、10个自然村、5个畜禽养殖场、5个休闲农业企业的水体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综合效益。